为了全面推进镇区群众文化工作,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步伐,支持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镇区群众文化生活,特制定如下活动制度:
一、本活动室对镇区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所有设施不得外借。
二、活动室各项设施使用后应归还原处,保持摆放整洁。
三、爱护活动室场地及设施,严禁破坏室内设施,保持活动设施的清洁及完整,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赔偿、罚款。
四、不得在活动室内乱翻乱放,切勿乱丢杂物和随地吐痰,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整洁,不喧哗吵闹。
五、开放时间:
每周六周日:
上午9:00- 11:00
下午3:00一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