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阁镇分馆图书阅览室图书杂志阅览规定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本室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