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阅览室规章制度
1、图书阅览室是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阵地。图书内容应健康向上,格调高雅。
2、读者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貌,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3、要保持室内安静及室内卫生,不要大声喧哗、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室内图书、报刊杂志开架阅览,每人限取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出。读者要自觉爱护书报资料,如发现撕、割或偷盗图书资料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
5、群众可在自信的基础上,将自己收藏的图书捐献出来提供给广大群众阅读。
(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要树立“服务第一,i者至上”,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想。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配管理及装订修补等维护保养工作。如有丢失、损坏图书及超期未还者,要按有关规定索赔。
3、负责办理书刊的借阅、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室内藏书及名仲物品每半年定期清点一次。
4、负责图书目录的检查、维护和指导读者使用图书目录,书刊排架要准确整齐便于检索。
5、负责解答读者提出的咨询问题。
6、负责搞好室内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作。
(三)图书阅览室借阅制度
1、图书阅览室的图书凭借书证借阅。
2、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50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则收回借书证退还全部押金。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每次限借图书2册。借期30天,逾期每册交逾期费0.5元l天。如图书损坏或遗失,按书价双倍赔偿。
4、图书阅览室图书外借。报刊杂志只限阅览否概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