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图书馆是为满足读者文化需要,提供读者实用的书报刊和音像电子产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读者来看书、借书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管理员必做好保障工作;同时读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配合管理员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借还图书,从而使书屋的图书减少丢失、损坏,使书屋能够长久地运转下去。参考相关规定,制定《读者借阅制度》如下。
一、读者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
二、借阅图书需登记,每人每次可借1本。
三、每本书的借书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
四、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不要损坏,不要涂写乱画。
五、过期不还,或损坏、丢失,要适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