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馆制度信息

端州区文化馆分馆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舞蹈室是进行舞蹈教学和学生训练的主要场所,由舞蹈教师管理使用;

二、学生在舞蹈室内要严守纪律,听从指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准携带无关物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吃零食;

三、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舞蹈教室内所有公物,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并令其照价赔偿;

四、舞蹈室设备未经负责教师允许,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

五、授课后,学生应有序离开,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方能离开教室;

六、离开教室时,必须收拾静物、关窗、关灯、关门、关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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