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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总分馆制服务平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需求,根据《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图书馆实行“县—镇(街道)、城市社区”二级总分馆制。图书馆为总馆,镇(街道)、城市社区图书馆为分馆,业务上接受总馆指导。总馆与分馆之间文献资源共享,图书借阅实行“一卡通”和通借通还。镇(街道)图书馆由县图书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建设网络平台。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图书馆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总分馆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全面负责县级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提供全县公共图书馆建设服务业务指导,开展图书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三)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等工作。


(四)组织建立统一平台的书目查询系统,实现总馆和分馆之间的信息存取和利用。


(五)开展网上咨询服务,解答读者和工作人员的疑难问题。


第四条 镇(街道)、社区图书馆主要职责


(一)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宣传教育、陶冶情操、娱乐休闲等功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文化普及提供服务。


(二)认真配合总馆开展区域性读者活动,每年开展3次以上读者活动,其中区域性读者活动由总馆策划,各分馆参与实施。


(三)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遵守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本区域内农家书屋业务工作。


(五)及时向总馆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读者需求信息,配合总馆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六)按岗位设置要求,配备具有一定图书馆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事业心较强的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管理人员自觉参加总馆的各项业务培训。


(七)负责将流通到本馆的他馆图书定期送回所属图书馆。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五条 总分馆年运行经费由县区、镇(街道)、社区管委会共同负责。


(一)县财政经费主要用于总馆集群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和资源建设、业务管理、技术支撑、服务辐射等。


(二)镇(街道)、社区财政经费主要用于分馆设备添置、更新、维护,以及分馆夜间、节假日开放及开展读者活动的支出。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六条 总分馆建设,需配备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质的总分馆管理人员,分馆管理员由镇(街道)、社区自行配备。


第七条 镇(街道)、社区配备的管理人员,由总馆统一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 绩效考评


第八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活动中心每年组织由市、县区图书馆参与的联合考核小组对全市总分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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