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 2014年,汕尾市财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合理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资金管理,较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财政运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87.75%,比上年增收1.06亿元,增长2.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4.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75.5%,比上年增支19.51亿元,增长18.53%。市级(不包括市城区、红海湾开发区和华侨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03亿元,为年度预算69.92%,比上年下降18.89%。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50.13%,比上年增支4.73亿元,增长28.35%。
【民生事业财政投入情况】 2014年,全市各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全市各项民生资金投入93.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8%,较上年增长22.48%,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4个百分点。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支持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现实利益问题。
【三农财政投入】 2014年,全市三农财政投入加大,全年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16.98亿元,同比增长27.41%,基本保证重点农业项目资金需求。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8176万元进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全市共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400万元,拨付种粮直补资金626万元,两项补贴惠及19.32万农户和99.56万农民;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等直补政策,投入补贴资金3328万元,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三是认真落实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全市共拨付贫困村两委干部补贴8619万元,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四是积极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全市共争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11个,资金5850万元。五是贯彻执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支持村级公益设施建设。全市共上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160个,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2963万元。
【教育事业财政投入】 2014年,全市教育支出30.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近三成,比上年增长10.7%。安排全市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和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4.47亿元,发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189万元,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补助2910万元,安排教育创强补助资金8000万元,安排教育多媒体电教平台建设补助资金1.00亿元,安排山区、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补助资金1.20亿元,进一步改善全市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 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3亿元,比增21.75%。全市筹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0.09亿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市272.6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4.28万人享受住院补偿,累计住院补偿8.69亿元。投入4812万元,继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9516万元,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落实到位。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投入300万元对海丰县澎湃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合理收入予以补偿。投入1638万元用于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待遇。安排资金18032万元,落实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社会保障体系财政投入】 2014年,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亿元,比增18.32%。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2.72亿元,为28.92万人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2.54亿元。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59亿元,全市4.59万户10.30万名低保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投入五保供养资金6676万元,1.18万名五保供养对象实现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努力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投入资金1.08亿元,确保全市1.90万名优抚对象按标准享受优抚待遇。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投入就业资金2137万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89万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8万人,3.91万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等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残疾人扶助政策,拨付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00万元。安排资金2611万元对3399名孤儿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省、市十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 2014年,全市财政共安排9.51亿元落实和配合实施省十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初预算116.66%;安排17.20亿元用于市十件惠民实事,完成年初预算83.7%。
【振兴发展事业财政投入】 2014年,为进一步粤东西北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市财政积极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新区、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汕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努力打造经济发展增长极。一是加快新区建设。坚持产城融合,统筹加快起步区建设,安排规划编制资金320万元用于汕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年)及其他三大专项规划编制;安排征地补偿及安置资金6.52亿元用于红草工业园区、金町湾滨海旅游起步区及火车站片区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投入长沙湾互通改造资金700万元;筹集资金1.19亿元用于市区至火车站公路改造、火车站广场西路、火车站片区土石方平整、火车站广场及周边市政道路建设前期费用等项目。二是加快市投融资平台建设。投入2000万元作为红草园区(高新区开发公司)注册资金;拨给市国资委5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建立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筹资2.31亿元给红草高新区开发公司用于竞拍土地作为公司资本注入,投入7.22亿元用于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竞拍土地作为公司资本注入。市直投融资平台顺利按省股权基金基本要求进行对接,率先在全省获批振兴发展股权基金,9.3亿元签约到位;省建行批准新区基金融资60亿元,新增先行贷款5.8亿元。
【财政节支工作】 2014年,全市财政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公务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下降17.5%。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差旅标准。制定《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汕尾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控制超标准、超规模行为。二是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面清理工作。全力以赴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继续整改的通知》。全市应整改办公用房面积合计9411平方米,已整改面积5208平方米。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一般性支出超预算申请、审批程序,从严把关,有效控制超预算开支现象。
【财政改革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细化预算编制。及时公开政府总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协调、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数据,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存量债务清理甄别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一般债务、担保债务)、担保责任及救助责任三类债务,锁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并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优化财务核算信息监管系统,2014年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新旧科目转换衔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四是逐步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2014年有市区辅警、环卫管理、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四个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五是进一步配合推进营改增扩围。2014年邮政业、铁路运输业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截至12月31日,全市纳入营改增试点户数共752户,申报缴纳改征增值税税款6354万元,增收4145万元。
【财政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在财政资金分配、调度、存储、支付等环节,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完善操作细则,严格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健全覆盖国库管理各环节风险控制机制。二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明确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时限,对于到期未使用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回收统筹使用。三是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票据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脱钩”规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行为。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出台《汕尾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限额标准》、《汕尾市级政府采购较大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规定(暂行)》,强化采购预算和计划约束,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14年全市政府采购466宗,预算资金6.0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87亿元,节约采购资金1811万元,节约率为3.09%。五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制定《汕尾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试行),优化评审流程,强化评审风险防控,提升评审质量。2014年全市财政部门审核工程预结算1337宗,送审造价28.54亿元,核定造价25.39亿元,净核减造价3.15亿元,核减率11.02%。六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分析衡量财政资金产生效益,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七是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整治“小金库”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等行动。突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重点专项资金实施全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核算规范和专款专用。2014年,全市会计信息检查共查出违规单位8个,违规金额675万元。
(谢岚)
附:2014年汕尾市财政局领导名录
局 长:黄 聪(11月离任) 詹伟忠(11月任)
副局长:赵小川 林海生 钟雪欢(11月任)
纪检组长:吴堂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