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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成功加入深莞惠经济圈
来源: 汕尾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15

汕尾成功加入深莞惠经济圈

【简述】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关于“汕尾市要全面融入珠三角,建设成全省滨海旅游集聚区、宜居宜业宜游现代滨海城市、珠三角产业拓展集聚地”的定位,以及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要求汕尾“心无旁骛向西发展,更加主动融入珠三角”、省长朱小丹同志要求“全面推进汕尾加快发展”指示精神,2014年初,汕尾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同意汕尾市加入深莞惠经济圈的请示》(汕府〔2014〕7号),2014年4月,汕尾市政府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关于汕尾市加入深莞惠经济圈有关情况的报告》(汕府办函〔2014〕90号)。2014年6月,省政府批准同意汕尾市按“3+1”(深莞惠+汕尾)模式参与深莞惠经济圈建设,参加相关联席会议,按照政府推动、市场驱动原则确定相关合作事宜,承接深莞惠地区辐射转移。汕尾成功加入深莞惠经济圈(3+2),为汕尾振兴发展带来难得机遇,有助于汕尾对标学习深莞惠,加快融入珠三角步伐,为汕尾新一轮发展注入新活力。

【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  2014年10月16日,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在东莞举行,会议由东莞市委书记徐建华同志主持,深圳、东莞、惠州、汕尾、河源五市市委书记、市长等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和县(区、镇)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汕尾市市委市政府领导温国辉、吴紫骊、魏友庄、李庆新、杨双标等出席此次会议。会议通报深莞惠三市第七次联席会议以来深莞惠经济圈建设进展情况,审议通过《深莞惠交通运输一体化规划》和五市近期共同推进重点合作事项,标志着汕尾、河源两市按“3+2”模式正式加入深莞惠经济圈建设,开启深莞惠经济圈“3+2”的新格局。会议审议通过五市近期共同推进21项重点合作事项,其中,汕尾市参与合作事项共有9项目,广汕铁路、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汕尾)城市候机楼、汕尾通用机场开发建设、警务协作等项目列入合作计划。

【深莞惠经济圈(3+2)主要合作内容】

机制共建  在深莞惠三市合作基础上,会同汕尾、河源市研究建立深莞惠经济圈(3+2)紧密合作机制。    

交通运输  支持汕尾、河源市开展深莞惠经济圈(3+2)交通运输一体化衔接规划研究工作,进一步梳理和加强五市在航空、港航、轨道交通、公路、交通枢纽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全方位对接;由深圳、汕尾两市共同加快推进汕尾市设立运营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汕尾)城市候机楼、汕尾通用机场开发建设及配套临空产业发展;由惠州、汕尾两市发改部门联合广州市发改部门,加大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广汕铁路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并于年内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由惠州、汕尾两市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改造升级惠东县黄埠镇至海丰县小漠镇连接路。

生态环保  由五市城市管理、环保部门牵头,开展联合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和污水厂污泥研究。

产业合作  由深圳、东莞、惠州、汕尾四市海洋产业部门牵头共同组织开展深莞惠汕区域海洋产业协调合作发展研究工作,其中由惠州、汕尾两市研究建立红海湾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协调机制;由惠州、汕尾两市旅游部门牵头,共同研究制定莲花山生态风景区保护和旅游开发规划,整体开发利用莲花山旅游资源。

警务协作  由五市公安部门牵头,深化深莞惠经济圈(3+2)警务协作机制。

【合作对接工作】   汕尾市在2014年10月16日深莞惠经济圈(3+2)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召开后,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与深莞惠河四市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开展深莞惠经济圈(3+2)交通运输一体化衔接规划研究工作,在机制共建、社会民生、生态环保、交通运输、产业合作和警务协作等领域,深化与深莞惠河四市合作共建,共同打造深莞惠经济圈(3+2)协同发展的新格局。至年底,市各专责小组与四市就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积极开展对接协商,加快推进相关合作具体事宜落实。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技工教育、人才招聘和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与深莞惠三市定点医院医保实现即时结算,养老关系可无障碍转移,就业创业项目得到三市大力支持,推荐贫困生免费就读深圳技工学校,人才招聘网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签署《珠三角深莞惠一体化+汕尾(3+2)五市文化合作联动备忘录》,推进五市文化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黄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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