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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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面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


近日,全市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在芙蓉园召开,会议就我市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现状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探讨,下一步全面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我省的反馈意见中也提出“村庄建设缺乏规划”,目前全省正在抓紧整改落实。我市对乡村振兴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与推进这项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工作中,规划工作是推进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全覆盖、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水平的前期铺垫,也是进行项目可研、项目设计和项目实施的基础,因而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我市村庄规划历史欠账较多。以自然村统计,我市村庄规划完成率为36%,剩下的村庄已启动规划的村庄占大多数,整体工作铺开初见成效,但从启动编制到完成编制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目前,在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明、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进度不一、部分县(区)全面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较慢等问题。

会议明确了市城乡规划局、市委农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部门的职责并指出,县(市、区)政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障规划编制经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乡镇编制实施规划,各县(市、区)应指定一个县(市、区)直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技术指导和成果审查工作,确保成果质量。镇政府规划实施主体,要明确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的机构,组织村民参与制定、报批和实施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

会议要求,县、镇两级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了解相关技术性文件,准确把握质量问题,熟悉成果编制要求;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要深入调研,发动村民参与,反映村民诉求,充分挖掘当地特色,规划成果体现一定的针对性,融入和体现当地特色,避免“千村一面”;规划要有宏观眼光,不能局限在一村一组,要放在全县(市、区)的宏观层面下考虑,要符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交通干线沿线村庄房屋整治及乡镇(镇街)提升工作要求。

会议还对我市当前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多规合一”、乡镇(镇街)提升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由市规划局主持召开,市委农办、市住管局的相关领导,各县(市、区)分管规划建设的领导及县委农办、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