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校毕业生六大创业补贴统一为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每人每月400元的房租补贴扩大到普通高校毕业生。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近日出台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创新性地提出多项更具力度和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
开展一次性综合资助试点
“以往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补贴政策比较全面,但毕业生普遍反映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多,申请程序繁琐,各项补贴拿到手等待时间长,所以申请补贴并不积极。”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以往政策针对毕业生创业的补贴种类有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创业小额贷款补贴等六大类。《通知》去繁就简精准整合,提出开展一次性综合资助试点,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纳税等因素,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也就是说,创业中的高校毕业生,只要企业条件达标,只需一次申请就可以拿到以往各项补贴。
支持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基地
目前珠海市共建创业孵化基地24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15家,区级4家。而珠海市对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场地面积和入孵企业规模,分别给予20万、35万、50万的建设扶持经费,但对于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缺乏后续政策扶持。
为推动珠海市孵化基地建设上规模、上水平,更好地发挥创业孵化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新政策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
支持小微企招用高校毕业生
初创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招人难的问题。目前,人才租房补贴对象范围只限于经认定的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初创企业招用的博士、硕士和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支持孵化基地内初创小微企业招纳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新政策将人才租房补贴对象扩大到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最长2年。
鼓励开展就业创业服务
为鼓励本市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服务,新政策将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补贴的对象范围由在珠高校扩大到本市创业服务机构,每项活动补贴总额最高10万元。
与此同时,为支持在珠高校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指导站,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按每年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每人3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个高校每年最高补助10万元。(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