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县级馆服务能力不强、县域内公共文化资源缺乏整合、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5部委共同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介绍,《意见》是在充分总结和吸收各地十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浙江嘉兴、重庆大渡口区、广东佛山、新疆克拉玛依、陕西铜川等地推行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新说,《意见》明确要求发挥县级人民政府在总分馆制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作用,明确了主导力量和责任主体,为全面深化总分馆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基础;以县为基本单位、以乡村为重点推进总分馆制,是立足我国国情的合理选择。
《意见》还提出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总馆和分馆要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利用国家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和资源,打造县域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覆盖。
《意见》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总分馆制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会专业机构,采取委托管理或连锁运营的方式,通过专业化服务、科学化管理,做好总分馆日常管理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