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本小说一出版,就受到国内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模仿小说主人公霍尔顿——他们在大冬天身穿风衣,倒戴着红色猎人帽,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动作。甚至在1960年代初期,外国学者只要跟美国学生一谈到文学,他们就马上提出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受到重视,不仅是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更重要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人活着除了物质生活外,还要有精神生活,而且在一个比较富裕的社会里,精神生活往往比物质生活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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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unkpiano 2009-10-25 20:39:59
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
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都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
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
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 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
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
《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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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云 2010-01-29 14:51:33
今天早上起来上网看到塞林格去世的消息,便在“豆瓣我说”上说了这样一段话:早上打开电脑上网才知道塞林格去世了,恰巧电脑边摆着的书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已经反反复复读了十几遍了,相信以后还会一遍一遍地读下去。塞林格去了天堂就不用在悬崖边守望了吧,因为天堂里的小孩儿都长着翅膀,他们会飞……
刚才重新看这段文字,我觉得我又在煽情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曾经相信人死之后真的会有天堂或地狱可去,但现在我不信了。我现在更愿意相信人死之后会再度变成星尘,然后在宇宙中开始一次长达数万亿光年的寂寞旅行。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些星尘会在另外一个有生命的星体上重组成一个全新的生命。
说回到《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就读过,但看了之后谈不上有多喜欢。直到大学毕业后的某一天,我又买了定价为六块五的这版《麦田里的守望者》,重新读了一遍之后才读出一点味道来,后来更是越读越喜欢,以至于有段时间我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随身带着这本小书,并在坐公交或坐地铁的时候拿出来一遍又一遍地看。后来这本小书愣是被我给翻开胶了,其中的很多页都被我翻掉了,于是我又想办法把它重新装订了一下,我现在看的还是这一本,虽然我也买了这本书的其他版本。
我有时会想,为什么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并不太喜欢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而大学毕业后却如此喜欢它呢?我想可能是因为我毕业后步入社会开始工作,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发现他们中的很多人就像塞林格所说的那样的,整天都是“假模假式的”,用咱们自己的话说就是,这些人都活得挺傻逼的。而我们的社会,就像是一个傻逼加工厂。其实那些毕业几年后看上去特傻逼的人在上学的时候,可能还曾经都挺有个性的,可为什么毕业没几年就都变成了就像是用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傻逼呢?这些傻逼每天都活得很焦虑,他们的小便几乎每天都很黄,而他们的脸色也几乎每天都像大便一样难看,因为他们经常会因为压力过大而便秘。但他们中的很多人却自我感觉良好,他们觉得自己掌握了生存的秘诀,那就是男的要活得很鸡贼,女的要活得很抠逼……
而且这些傻逼还不约而同地都很敌视那些正在上学的年轻人,并认为后者才是真正的傻逼,因为他们觉得那些人是“雏儿”,觉得那些人什么都不懂,觉得那些人和自己比起来真的太蠢了,太非主流了,他们觉得那些人的理想和渴望都幼稚得要死。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变成这样一个傻逼加工厂?我想这归根到底是一个文化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主流文化依旧是一种“天阉”的、或是迫于某种压力而不断“自我阉割”的文化,这就好像我们现在在网上随便写一个东西,可能也要考虑尺度进而自我审查并“自我阉割”一番。
我相信在二战后的美国,当时有很多人写东西也需要自我审查并且“自我阉割”,但有一些人,他们对此感到很不爽,于是他们就拼了命地去写一些在主流傻逼人士看来很低俗、很不入流的东西,这些人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垮掉的一代”。
我不管别人是怎么看的,反正在我看来,美国二战后的“垮掉的一代”搞的那些事儿其实就是一次文艺复兴。而且他们的这次文艺复兴获得了成功,因为当时看上去特低俗、特不入流的东西在今天的美国已经见怪不怪了。就拿这本《麦田里的守望者》来说吧,它刚出版的时候成了当时美国的一些主流傻逼正经人士眼中的“洪水猛兽”,一些美国的图书馆将它列为禁书。但后来怎么样,这本书被美国大多数中学和高校列为了课外必读书目,有些公共学校还把此书当成教材。而这本书在美国的销量早已超过千万册,现在它在全球的销量更是超过了六千万册。
由此可见,很多时候,那些所谓的“低俗”的东西是会推动社会的进步的。事实上,很多很经典的摇滚歌曲以及像《麦田里的守望者》或《在路上》这种看上去有些“低俗”的垮掉派小说,是具有极强的社会教化功能的。它们会提醒很多年轻人以及一些渐渐不再年轻的人,无论身处于怎样的逆境之中,都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并且一定要拼命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格和独立的思想。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所谓的“低俗”,就像前几天我在“豆瓣我说”里所说的那样,它对于男人来说,就像是其灵魂的蛋蛋,而对于女人来说,则像是其灵魂的卵巢。这两样东西决定着我们能否拥有自由的人格和独立的思想。另外从矛盾对立统一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没有低俗的一面,那他肯定也不会有高尚的一面。